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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-2022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的通知

编辑:张琛 预审:章敬峰 终审:张铮 发布日期:2022-09-19 浏览次数:

各系:

为推动学院就业工作扎实、稳步发展,努力实现毕业生充分、高质量就业,根据《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就业工作考评奖励办法(修订)》(院政〔2015〕31号)文件要求,经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2021-2022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评内容

依据《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就业工作先进系考评指标体系》(见附件1)开展考评工作。

二、考评工作安排

1.各系自评92023

各系对照考评指标体系撰写就业工作总结(模板见附件2),于9月27日(周二)前报送至就业指导中心章敬峰处,电子版发至584928085@qq.com。

2.就业指导中心审查92829

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各系申报材料,根据各系就业率、就业材料完整性等指标据实计算业绩考核分数。

3.学院考评9月底

考评领导组对各系进行集中考评。各系严格按照考评指标体系内容,制作PPT汇报就业工作开展情况,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(ppt电子版于汇报前一日中午11点前交至章敬峰处),学院考评领导组根据汇报和各系支撑材料对各系就业工作进行测评,按照得分高低排名,确定就业工作先进系等次。

三、表彰与奖励

学院对就业工作先进系进行表彰,并给予就业工作先进系及相关人员相应奖励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1.各系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,严格自查自评,实事求是上报评审材料,严禁弄虚作假。

2.各系要按照各项指标,逐项、逐条对照,查找差距,逐步提高、完善;要以评选为契机,进一步推动我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

1.就业工作先进系考评指标体系

2.2021-2022学年学生就业工作总结(模板)

学生处

2022年9月19日